从罗志祥事件来简单说说公关和广告这个行业

2024/10/14 来源:不详

从罗志祥事件来简单说说公关和广告这个行业。

我们之前有关市场营销说了很多,但有一个基本常识没有普及过:

即便投钱做广告是为了赚钱,广告的类型也是不同的。

按照目的和效果来分,广告只有两种:品牌广告和转化广告。

转化广告大家比较容易理解,也就是所谓的带货,甲方,或者说商家,投广告的目的是希望看到真金白银的转化,投一次,就能赚回来数倍。

但不是所有商家都爱投「转化广告」。

或者说,越大的商家,越不爱投转化类广告,只投品牌广告。

比如大家向往的爱马仕香奈儿,什么时候找过lowb网红大V头广告,更lowb的在广告后面加购买链接的么?

这种转化广告的行为,长期来说对他们的产品反而是有害的。

所以这些大牌,最拿手的就是「品牌广告」。

品牌广告的核心就在两个字,装B

B格一定要高。

之前Papi就给某个奢侈品大牌做过广告,都还不是转化类的,只是一个没购买链接的品牌广告。

当时B乎吵翻了天,大概总体意思就是:她也配?

还有赵丽颖给某大牌录的视频,就说了句英文,被黑粉们骂上了热搜,大概意思也一样:她也配?

不要说大牌了,就迪士尼这种人畜无害的小可爱,请小鲜肉给星球大战做个代言,一堆人都骂出了天。

上面这些,就叫做品牌广告。

按理来说,不论是Papi还是赵丽颖,她们都是流量中心,名气大咖。

不论什么样的大牌,找她们,其实是商家占便宜了。

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黑粉吵架争执,不停的骂「她也配」?

这个就是市场营销里所谓的品牌运营,品牌策划,所谓的奢侈品,说白了就是科技含量平平无奇,纯粹包装出来的沙雕玩意儿。

我用大牌包来装香水,和装两斤猪肉,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,也不会让我身家暴涨。

但品牌运作的特点,就是会让消费者不自觉的认为,买了这个东西,用了这个东西,自我感觉非常良好。

上到跑车,下到手机,品牌运作都是这个策略。

品牌广告短期内是看不到任何收益的,纯粹就是砸钱,但就是为了追求消费者这种心态,做好品牌定位和形象,大牌商家就一定要拿钱砸。

不砸不行。

每年都有,这是个固定的市场。

而明星或者网红,多接这种品牌广告,其实是双赢,对明星自己也是有利的。

因为明星不需要为销量负责,不需要承担后果,工作量也非常小,不需要写文案做导演,只需要轻松松拍几张照片和视频,用自己的肖像就足够了。

最早的品牌广告应该是春兰空调,巩俐对着镜头一句话没说,只是笑了下,就拿到了万。

这种广告对明星自己也有非常大的好处的,各种渠道的高曝光,可以一直保持ta的热度。

钱好赚,舒服,双赢,同时保持高曝光,那么自然对明星来说,最好的赚钱方式,就是从品牌广告,产品代言上来。

但这同时也是最难的一条路,因为要求过于严格。

大公司数量就这么点,每年的采买预算就这么多,都是固定的,而且经济不景气还会降低预算,而新生代的明星不断增多。

这个蛋糕是固定的,是零和博弈。

所以对明星的要求极为严格,最典型的特点是:

一旦形象有损,有了一定污点,立刻就会被广告商抛弃。

曾经的薛之谦,吴秀波是如此,现在的罗志祥也是如此。

而且不单单是形象有损,只要是热度过了,都很难再有品牌广告了。

最典型的例子是黄晓明,他最热的时候是年,电梯口几十张海报都是他的邪魅微笑,到了现在,基本不复存在。

也就那短短两年而已。

他本人也并没有什么形象大污点,就是慢慢的,热度没有保持巅峰而已。

对于当红明星,尤其是男明星来说,品牌广告的收入至少占了全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,远远要比片酬还多,所以罗志祥的损失其实是巨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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